
编者按: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指出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新修订《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现发表校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刘继荣的心得体会文章《让尊崇纪律成为一种行动自觉》,供学鉴。
让尊崇纪律成为一种行动自觉
——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南昌大学党委委员、共青学院党委书记刘继荣
今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委和南昌大学党委也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如何才能让《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我觉得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新修订的《条例》始终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早在1997年,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3年,《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之后十余年间,未再作修订。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
2015年党中央对原《条例》进行了一次“体系性重构式”修订,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进行了梳理,整合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新发展,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的基础上,再次提出对《条例》进行审议修订,这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也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树立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概括起来体现在八个方面: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这些新修订的内容,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始终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和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新要求。从而,进一步拧紧了党纪螺栓、扎紧了制度篱笆,充分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为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增强尊崇纪律的自觉性是贯彻执行新《条例》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内在动力就是“自觉”。
“自觉”,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内在品格和文化底色。无论是“共产党宣言”的问世,还是中国革命历经的《苦难辉煌》,都源于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正是这种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才开创了无产阶级革命新纪元,才造就了中国共产党的非凡伟大。同时,“严守党的纪律”又是每一个共产党人入党宣誓时向党旗立下的神圣誓言,更应为之信守,自觉笃行。
因此,贯彻执行新《条例》,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至关重要。
一是要自觉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时刻紧绷政治纪律这根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是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意识,着力构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自律机制,营造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的政治生态。
三是要建立健全执纪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依据《条例》党内法规的“利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五个认同”,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
唯有如此,才能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才能使新《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